《长安书院》是中国教育电视台出品的一档大型文化讲述类栏目。节目于年7月1日正式和观众见面,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首播。
为扩大节目影响,确保节目精良制作,即日起,《长安书院》栏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具备相应资质的优秀电视节目制作团队,热盼有志于电视节目创作的制作团队,贡献智慧、共同携手、热忱合作。
招募令
一、节目信息
1、节目名称:《长安书院》;
2、节目类型:文化讲述类栏目;
3、节目时长:每集24分钟;
4、播出平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及各大新媒体平台;
5、节目费用:根据具体节目方案设定;
6、节目形式:文化讲坛;
7、录制地点:北京市。
二、制作团队要求
1、参与制作公司须是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
2、公司须有执行过国家级或者省级以上卫视此类电视节目或项目的成功经验并提交成功案例资料;如之前有与我台合作项目,须提交合作案例介绍;
3、制作团队要完成每期节目的选题申报、前期策划、嘉宾对接、采访拍摄、演播室录制、召集观众、后期制作等相关节目录制工作。团队主创人员须有五年以上此类电视节目制作经验,须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熟悉此类电视节目制作流程,执行力强、有责任心,同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三、竞争性磋商材料要求
1、须递交参选制作公司简介(以往制作节目案例介绍、主创人员介绍);
2、须递交《长安书院》节目制作方案;
3、须递交《长安书院》单期节目报价单;
4、须递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须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须递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8、材料要求一式五份(一个正本、四个副本),每份分别密封递交,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9、上述材料请于截止报名日期前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号中国教育电视台,陈曦如(收),请勿以闪送或其他快递方式邮寄,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快递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时间安排
1、须递交参选制作公司简介(以往制作节目案
1、发出公告日期:年3月22日
2、截止报名日期:年3月29日
3、公开竞争性磋商日期:年3月30日
五、项目评审
1、评审专家将对节目制作方案、公司资质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分,从综合得分较高者中择取各项目制作公司承担年《长安书院》节目的制作任务;
2、节目版权归中国教育电视台所有,公司不得将节目版权、节目素材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4、本次竞争性磋商方案及最终结果解释权归中国教育电视台所有。
六、其他要求
1、活动及栏目制作中所涉及的素材、音乐、设计、创意等所有内容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权利。如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制作方承担,与中国教育电视台无关;
2、在相同竞争条件下,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优先入选条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曦如